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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有六万林场金毛狗脊林下种植培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建初加工辅助用房及翻新加固辅助用房)工程投标邀请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8 16:21:00 | 类别: | 浏览次数:2568

1. 招标条件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六万林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国有六万林场金毛狗脊林下种植培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建初加工辅助用房及翻新加固辅助用房)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邀请符合的供应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国有六万林场金毛狗脊林下种植培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建初加工辅助用房及翻新加固辅助用房)工程

项目编号:HZTYL-GCZB-2023-005

建设地点:六万林场高岭分场(玉林市成均镇)

建设规模:一、新建初加工辅助用房工程:投资费用 1213443.01元,建筑面积为600㎡。

二、翻新加固 1#-3#辅助生产用房工程:投资费用744574.44元,建筑面积为580㎡。

招标控制价:1958017.45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广西国有六万林场金毛狗脊林下种植培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建初加工辅助用房及翻新加固辅助用房)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企业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邀请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邀请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邀请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23119日至2023111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邀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方可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市文体路8号皇庭世家商住小区46-3号一层)购买邀请招标文件。

4.2邀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清单费),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邀请招标文件(含图纸等参考材料)不办理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29日北京时间930分,地点为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市文体路8号皇庭世家商住小区46-3号一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hzt2006.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六万林场

    址:玉林市玉州区玉柴路6              

    编:537000

人:刘先生                               

    话:0775- 2291507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玉林市文体路8号皇庭世家商住小区46-3号一层

    编:537000

人:凌子茵

    话:0775-269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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