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对《崇左年鉴》2018卷编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崇左年鉴》2018卷编印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ZTCZ-FWZB-2018-019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标 | 服务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A | 编纂出版《崇左年鉴》2018卷 | 《崇左年鉴》2018卷编纂出版一项 |
B | 《崇左年鉴》2018卷电子光盘版制作 | 《崇左年鉴》2018卷电子光盘版制作一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A分标:17万元;B分标:3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出版物)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
6、不接受未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6月5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15:00-17:30。
2.发售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A区3栋6单元)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处接受报名:(1)单位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函的结果必须在有效期内);(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提供)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资料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法人身份证除外),材料齐全后方可报名。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A分标: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B分标: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崇左桂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分理处
银行账号:1465 1201 0100 0033 3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6月12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A区3栋6单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12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另行通知。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崇左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崇左市行政中心人大区327室
联系人及电话:吴工,0771-796913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A区3栋6/7单元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7966188
3.监督部门:崇左市财政局
地 址: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龙胤财富广场对面 电话:0771-5962613
4.网上查询: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海之特精益施工管理平台(http://www.hzt2006.com)等媒介上发布。
采 购 人:崇左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5月29日
附件:
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牵头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牵头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采购单位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采购单位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按以下要求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及所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如不属于此情况的,则不用填写):
本次联合投标中, 方为小型、微型企业,具体产品详情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制造厂商及原产地 | 价格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合计 | | 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 |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采购单位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